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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仲简介

福州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经福州市人民政府于一九九六年七月批准设立,并经福建省司法厅登记的仲裁机构。主要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业务涵盖买卖、借贷、金融、保险、证券、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投资贸易、股权转让、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商标广告等众多领域。近年来,福州仲裁委受案标的逐年增长,排名位居全国、全省前列,深受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认可“公正、专业、廉洁、高效”的福仲品牌日益凸显。

执行团队 专业尽责

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在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委员会决议和处理日常事务。专职秘书均毕业于省内外高校法学专业,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卓越的职业素养,能够为当事人及仲裁庭提供优质专业的仲裁程序服务。同时注重法律人才的培养,长期与福州大学等8所省内高校保持密切的交流合作,经常性开展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仲裁团队 精英荟萃

福州仲裁委520位仲裁员均由道德品行好、专业水准高、业务能力强的境内外专家、学者、律师担任,涵盖法律、金融、物流、房地产、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医疗等众多专业领域,各类型争议均有相应专业的仲裁员,以确保当事人得到最专业、最快速的仲裁服务。

架构完善 布局合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由1名主任、2名副主任、11名委员组成,加挂福州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委员会会议是仲裁委员会最高决策机构。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仲裁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由主任会议代行职责。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内设综合部、受理部、办案部、联络部;下设莆田和宁德联络点、企联仲裁调解中心、涉侨仲裁调解工作室等。秘书处秉持公正及时仲裁,廉洁文明服务的宗旨,持续加强省会仲裁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

设施一流 服务周到

福州仲裁委打造智慧仲裁新模式,不断加强和提升仲裁管理科学化水平,持续推进数字仲裁建设,逐步完善远程庭审、远程合议、仲裁员培训活动直播、当事人在线案件自助查询等功能,打造了一套符合新时代仲裁要求的“智慧仲裁”平台。实行仲裁文书集约“一站式”送达服务,全面打造仲裁文书送达工作集约化、送达服务高效化、送达场景智慧化、送达管理专业化的新模式,在全省仲裁机构中尚属首例。

制度规范 管理严格

福州仲裁委遵循灵活、简便、平等、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不断完善《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先后确立了仲裁员回避、评价制度和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制度等,相继制定了《仲裁员守则》《关于加强仲裁内部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案件审理期限管理指引》等一系列规范管理文件,进一步强化仲裁员以及仲裁工作人员公正勤勉履职,提高整体服务质量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