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65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4-29 17:26 来源:海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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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A类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365号建议的答复

 

陈能华等代表

《关于推动建设“百台万吨”深远海养殖平台项目的建议》(第13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奖补力度”的建议

一是争取将深远海养殖平台市级配套奖励政策纳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对落地我市的深远海装备养殖平台按照省级(含)以上补助资金的25%给予配套奖励(每台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平台补助力度。目前该措施已在《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福州市水产养殖奖补资金实施方案》予以落实。同时,为加大深远海养殖产业奖补力度,我局借鉴国内相关地市经验做法,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关于支持深远海养殖产业链发展七条措施》(送审稿)于2023年10月上报市政府。连江县于2021年12月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深远海养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从鼓励建设深远海养殖平台、推广使用深远海养殖平台、租赁深远海养殖平台等方面推进连江县深远养殖平台发展。三是市政府出台《福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及禁养区。推动连江县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连江县深远海养殖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选择水质优良、盐度适宜、水温条件优越海域,分年度、分区域布局规划建设深远海装备养殖平台。目前,下水的平台主要集中在定海湾海域,形成定海湾深海装备养殖集中区。四是争取省里下达连江县资金4700万元专项支持发展深远海养殖平台五是持续探索适合我市海域的深远海装备养殖平台,除连江县已发展机械旋转式海鱼养殖平台(振渔1号”,乾动、泰渔、定海湾系列)、升降式鲍鱼养殖平台(“振鲍1号”“福鲍1号”)、全省首台半潜式渔旅融合装备平台(“闽投1号”)外,目前长乐区桩基式围栏养殖平台也已基本建成。

下一步,针对深远海奖补力度偏低问题,我局将继续争取市里出台深远海养殖配套补助政策,提高海工装备建造企业和养殖企业参与我市深远海养殖的积极性;同时突出经济性,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不同养殖模式发展深远海装备养殖,重点鼓励发展深远海养殖平台、重力式深水网箱“1+N”组合发展的养殖模式。

二、关于“解决平台确权登记困难”的建议

我市先行先试,支持连江县于2022年7月出台《连江县深远海渔业养殖设施登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参照“养殖船”对我市落地的框架式深远海养殖平台进行登记,目前连江县已累计发放8本证书。省海洋与渔业局下发《关于规范深远海养殖设施登记的通知》,明确提出“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及养殖平台等其它深远海养殖设施属于‘海上设施’类,不得登记为养殖渔船,应当按照《意见》要求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规则进行登记”。

下一步,针对渔业部门登记试点工作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产权登记,影响平台权属人信贷、保险的问题,我局将积极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深远海养殖设施确权登记工作。

三、关于“破解渔旅融合发展难题”的建议

一是指导支持连江县在省内率先制定深远海“百台万吨”养殖运输船试点工作方案,解决桁架类网箱及养殖平台活鱼转运、转场困难等难题。二是以“闽投1号”渔旅平台的投用为契机,推动连江县研究制定推动深远海养殖实现跨界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安全监管办法,探索构建“深远海装备+渔业生产+文化旅游”的现代休闲渔业发展模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连江县渔业部门按照县级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闽投1号”渔旅平台运营监管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渔旅融合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关心支持,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好建议。

 

领导署名:林海涛

联 系 人:林洁梅

联系电话:87312712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4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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