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星级基层医疗机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卫基层〔2023〕11号)要求,经过机构自查自评、县级初评、市级复核认定等规定程序,现将2023年度通过市级复核认定的第一批四星级、五星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加实名方式向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反馈。
联系电话:83312012,联系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15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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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星级基层医疗机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卫基层〔2023〕11号)要求,经过机构自查自评、县级初评、市级复核认定等规定程序,现将2023年度通过市级复核认定的第一批四星级、五星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加实名方式向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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