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科〔2012〕127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回顾总结2012年全市科技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明确思路、突出重点,扎实做好2013年的各项科技工作,现将《福州市2012年科技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研究确定2013年各县(市)区科技工作目标、思路和措施,并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力争2013年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全市科技创新和科技有效支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思路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2年12月31日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印发
附件:
2012年福州市科技工作总结及
2013年工作思路
一、2012科技工作情况
2012年,福州市科技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五大战役”,以服从与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为宗旨,以创新、产业化为主线,积极践行“敢为、能为、有为”的要求,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连续第九次蝉联“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并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一)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
为构建完善的创新政策体系,把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纳入规划,近年来,我市相继制定出台了《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若干规定》、《福州市“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关于扎实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州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福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配套政策》等政策,今年8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有关科技改革发展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福州市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构建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我局牵头代拟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送审稿)。经市政府专题会、市政府常委会、市委常务会议和市委全委会讨论通过,于9月3日由中共福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实施。一系列创新政策的出台,为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顺利实施提供良好政策保障。为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今年4月,我局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2012年度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关于扎实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加大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发行“福州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简报”,下发《福州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文件汇编》,设立“创新型城市建设”网页等。
(二)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领作用,有力推动产业创新
2012年4月,福州市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我局以此为契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推进全社会重视知识产权意识氛围。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和专利执法专项行动。联合省、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共开展20多场专项行动检查活动,出动人员达300多人次,有效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举办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发明专利‘清零’培训班,力争福州市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申请“脱零”;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质押融资等系列培训班,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中心城市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及质押融资”工作签订委托合同书,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企业以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产品进行质押贷款,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认真组织本市专利参与申报国家、省专利奖,2012年,共推荐9项专利参与申报国家专利奖,其中有1项发明专利获中国专利优秀奖,2项外观设计专利获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积极贯彻落实省、市专利奖励扶持政策,激励创新,努力提高全市发明创造力。截止2012年12月份,共受理资助专利申请1115件,资助金额678万元;奖励授权专利1085件,奖励金额792.5万元。2012年,全市专利申请量8998件,同比增长21.56%,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3091件,同比增长15.64%;专利授权量5965件,同比增长24.97%,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261件,同比增长50.48%。全市的专利尤其是科技含量高的发明专利的申请量与授权量均呈现稳步增长趋势。
(三)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
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服务”的要求,分别到长乐、福清和软件园开展高企认定培训,参会企业人员100多人。组织市内相关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复审培训班3期,参会企业人员500多人。2012年推荐64家企业参加2012年度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占全省43.5%,推荐52家企业申报2012年度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占全省(不含厦门)38.2%。继续加强对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的引导和支持,推动“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深入实施。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317家,现有从业人员94406人,科技活动人员31553人,企业工业总产值904.12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5873.36亿元的15.39%;总收入达868.48亿,净利润52.60亿,实际上缴税收28.96亿;科技开发经费支出37.22亿元,占高新技术企业总收入的4.28%。2012年,我市共有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4家,国家创新型企业3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22家。
贯彻落实《福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配套政策》,对列入省科技重大专项、2011年省区域科技重大项目、获得2011年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和省级认定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给予740万元的经费奖励。
(四)坚持以企业需求为立项导向,激发企业主体创新热情
进一步调整市级科技计划的投向,将80%的市级财政科技经费向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成果以及重大科技行动集中,着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今年已获国家创新基金2批立项支持计33项,获国家资助金额2600万元。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的“基于ANKROID平台的智能支付终端研制”等7个项目列为福建省区域重大项目。福州福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基于QNX的安全控制站研发与应用”等38个项目列为福州市区域科技重大项目。“耐低温弱光苦瓜新品种的选育”等188个项目被列为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
积极做好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加计抵扣落实工作。2012年共确认481个研究开发项目,核定198家科技型企业的研发费用所得税前抵扣额达9.16亿元,较上年增加3.06亿元,比增50.2%。
(五)突出农业科技创新,推进新农村建设
目前,我市共有37家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和80家农业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今年共受理市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116项,安排项目53项。组织益升食品有限公司、百洋海味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分别承担了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的专题任务。组织了蔬菜产业升级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类项目作为新的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的备选项目,我市的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福清市绿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分别参加6项子课题的申报,列为备选项目,已上报科技部。组织福清市为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福清市3.6万吨城市生活污泥生物高效处置技术研究及应用”、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于物联网的校园安全身份管理系统的开发与示范应用”、福州市晋安区科技情报信息站的“福州市晋安区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闽侯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的“闽侯县企业信息化解决方案及重点行业示范推广”项目,作为省科技厅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项目已获省厅立项支持。今年,继福清市作为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试点县顺利验收之后,我局又推荐连江县上报申请新一批的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试点县,重点开展海带养殖和综合开发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六)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完善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为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建设,我局制定了《福州辖区在研国创项目2011年年报监理总体方案》,首次试行委托局属事业单位市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和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两个监理机构,联合相关县(市)区科技局,对在研项目进行监理,并出具《监理工作报告》。通过监理,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管理立项前考察、中期监理、验收审核等环节,提升了项目财务监管力度,防范了项目风险,对科技项目管理做出了创新探索。
目前,我市已组建38家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覆盖我市大部分的重点行业。已认定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8家。今年又批准设立了福州市光电子晶体材料与器件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申请建立)、福州市光电器件及应用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申请建立),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服务技术创新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申请建立)等行业技术中心平台。
(七)构建协同创新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为更加深入了解在榕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建设、科技成果产出、以及与福州企业产学研合作的情况,寻找与我市重点产业的契合点,我局多次到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福州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进行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在榕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建设、科技成果产出、以及与福州企业产学研合作的情况。今年,共受理市校合作科技项目42项,完成“6.18”展会对接项目30项、技术需求项目15项。
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新途径,分别与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方在人才、技术、信息及科技平台等方面互补优势,助力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2012年,我市共有14项科技成果获2012年度省科技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9项; 63项科技成果获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清洁能源沼气工程用红泥复合材料”等2项成果获一等奖,“福昕PDF电子文档处理套装软件”等13项成果获二等奖,“高性能可遮阳多功能平开窗装置及其应用”等48项成果获三等奖。
(八)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加快创新产业基地建设
加快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软件园、科技企业孵化(加速)器等创新产业基地建设。
福州高新区正在整合、构建、完善包括行政审批服务、科技金融结合、创新服务在内的六大服务平台,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支撑。所属的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仓山高新园、洪山科技园、马尾科技园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实现工业总产值570亿元,利税49亿元,出口创汇33亿美元。
福州软件园是福建省信息产业最重要的集聚地之一,集聚各类技术人才2万多名。全园共有入驻企业436家,其中,上市企业3家、另有6家上市公司在园区设立了分支机构,产值超亿元的企业22家,超千万元的企业52家,入选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4家,入选第十届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2家,享受省政府奖励政策的全省软件骨干企业7家,获评全省软件骨干企业17家,通过CMM认证的企业3家。全年新增“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0家。在国内经济下行的影响下,园区经济运行仍然继续保持稳健发展的态势,完成技工贸总收入230亿元。
2012年,我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6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孵化场地面积近2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500多家,在孵企业总产值28.65亿元。我市各县区在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有1万平方米的闽清县陶瓷技术孵化器、2万平方米福清科技企业孵化器,连江、闽侯、晋安区等县区也已规划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
(九)开展科技宣传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科技发展氛围
加强科普宣传,努力提高市民的科技素质和创新精神,5月22日至26日,我局在仓山区举办了“2012年福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活动。活动周期间,我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组织大批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开展群众性科技活动,全市共组织活动项目360多场,参与各项活动总人数达23万多,科技人员1800多人,与各级电视台、电台合作制作宣传栏目21期,在各级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介刊出报道近180篇,投入活动经费达130多万元。一系列群众性科技活动让公众在亲身参与中体验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十)完善科技管理制度,实施阳光科技工程
建立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廉洁的科技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福州市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福州市科学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组织者行为准则》等30余项科技计划项目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以此规范科技项目管理全过程。我局把“福州科技网”、《福州日报》和《福州晚报》等媒体作为阳光科技主要“窗口”,对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科技项目立项、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等结果进行公示。实行专家评审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工作机制,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科技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局机关作风建设,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定期邀请市、局两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到市、区企业进行明查暗访,收集群众对市科技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评议质量,促进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十一)增强领导班子合力,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组织全局同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相关科技政策,为科技工作筑牢思想基础。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领导班子清正廉洁,作风民主,政令畅通,团结协调,务实创新,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反腐倡廉融入科技工作之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育和弘扬“团结创新、严谨高效、廉正服务”的机关精神,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公信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机关工作效能,为科技事业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了有力保证。
(十二)围绕中心推进党建工作,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2012年,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局机关、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和市地震局被市委评为“福州市第十三届(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有3名党员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被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评为“福建省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
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两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政治、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品牌建设,创立“131党建工作机制”品牌。对任期届满的机关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积极开展“争当服务标兵,带头奉献社会”活动。通过亮牌示范、岗位奉献和服务群众活动,把“双争”活动落到实处。扎实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到共建社区举行“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系列活动。通过组织活动,进一步推进科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二、2013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推进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年度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指标,针对国家即将出台的创新型城市认定标准开展年度自评工作,对有差距的指标逐项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扎实推进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激励自主创新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抵扣等政策的宣传、培训、贯彻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快自主创新企业的成长步伐。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指标年度自评工作,做好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和技术合同认定工作,加强与市国税局、地税局的协调沟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与统计局合作建立2012年福州市R&D项目信息库,力争2013年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抵扣额达10亿元以上。
深入推动国家、省有关科技金融政策在我市的落实,做好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与福建海峡银行合作,组建福州科技支行,鼓励扶持银企对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业务,逐步形成我市自主创新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
(三)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做好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力争在2013年新推荐50家以上的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做好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跟踪辅导复审企业,确保复审申报质量。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群体;继续加强对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的引导和支持,深入推进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力争2013年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2500亿元。
(四)组织实施区域重大科技项目。集成国家、省、市科技资源,重点支持一批区域重大科技项目,争取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造就一支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和技术专家队伍。2013年力争扶持实施50项以上省、市科技区域重大项目,以解决制约我市现有产业集群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
(五)推进创业、创新、创意三创载体建设。根据我市中小企业及产业发展需要,加大省、市、区(县)合作力度,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力争新建成2-3个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加速器),新增孵化场地10万平方米以上。继续完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六)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以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契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作用。做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中期迎检工作,稳步推进各部门示范城市分解任务落实和完成工作,修订和完善《福州市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出台福州市加强专利工作若干意见,推进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加强高新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引导园区引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台湾优秀知识产权人才入园服务,组建知识产权宣讲和服务志愿者队伍。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推进国家“5.26”专利执法工程,继续推动行政和司法专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形成专利纠纷大调解格局。大力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制度,筛选和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力争2013件专利申请量突破万件大关。加强市、县两级知识产权队伍建设,改善专利执法条件和装备,组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提高主导产业专利纠纷和突发事件预警能力。强化知识产权强县工作,开展知识产权文明示范社区工作,与高校合作开展大学生知识产权实践教育基地工作。
(七)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开展农业“五新”的科研与推广应用,实施一批星火科技项目,扶持农产品优质、安全、标准化生产的关键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化。2013年力争扶持实施100项以上各级农业星火项目。发展壮大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在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力争新认定15-20家现代农业创新基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形成更密切的合作关系,在技术创新和示范辐射作用方面产生更显著的成效。指导县(市)区实施“一县一业”技术创新工程,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加强技术集成,继续推动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促进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力争再次蝉联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
(八)大力促进市、校科技合作。继续推动“蓝火计划”,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优势,深化与福州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合作,借助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资源,实现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和共建共享,继续推进福州技术市场在我市县(市)区设立中国创新驿站福州基层站点的工作,指导高校、科研院所创建2-3个为我市现有产业集群创新服务的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深化产学研工作,推进企业与高校的合作,继续实施市校合作科技项目。进一步推动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和优势互补,加快形成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院所为依托的科技创新体系。
(九)继续开展科技宣传和科普教育。深入贯彻国家《科普法》、省《科普条例》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科普宣传,努力提高市民的科技素质和创新精神,组织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开展科技·人才活动周活动。
(十)实施阳光科技工程。建立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廉洁的科技管理运行机制,利用“福州科技网”、《福州日报》和《福州晚报》等媒体作为阳光科技主要“窗口”,对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科技项目立项、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等结果进行公示。实行专家评审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工作机制,保证科技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定期邀请市、局两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到市、区企业进行明查暗访,收集群众对市科技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加强政风行风工作建议,促进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十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党建工作。把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2013年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参加市党工委组织的“百个机关、百场宣讲、百党党课”大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大文件,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紧密联系部门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和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水平。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党建带“三建”工作,发动工会、妇委会联合开展文化建设活动,营造团结向上、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按照新一届(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要求,把创建任务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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