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4〕23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复核条件
(一)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批(2021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报和复核企业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详见闽工信函中小〔2024〕239号附件1),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详见闽工信函中小〔2024〕239号附件2)严格把握。
(三)对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四)对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五)考虑到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对申请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二、企业申报
(一)申报方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5月19日,各地工信部门要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确认填报无误后,从系统下载打印《申请书》(附件3或附件4)线下报送。线下材料报送需加盖企业公章,与线上数据保持一致。
(二)申报材料
1.企业纸质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成册,申请书首页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6月10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企业佐证材料要规范整理并形成目录(详见闽工信函中小〔2024〕239号附件5),列明主题及对应页码。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交至我局企业处留存备查。
3.企业填报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情况,不得含有企业名称或简称(可用本公司);填报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提供1000字以内的说明,不再接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4.企业无需提供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填写说明、如实填报数量,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即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5.企业近三年(2021—2023年)的审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应体现与认定条件相关年度的各项数据,必须体现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其中2023年必须为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他年度在培育平台中审计报告编码为非必填项,可不赋码;将审计报告电子原件上传至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6.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双随机(随机分组评审、随机抽取专家)”“盲审”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7.如发现企业存在申报数据造假,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办法》,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8.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申报培训,企业可在平台学习掌握。
三、审核推荐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发动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产业链配套能力强的企业积极申报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择优推荐新申请企业。要逐家通知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参加复核,确保应核尽核,对不能推荐复核的,需在推荐文件中说明原因。要加大服务力度,组织力量为申报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好关,对企业填报内容及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并开展实地核查。要组织核实申请推荐企业近三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在推荐文件中具体说明。要通过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加大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办法》标准,我局将进行通报。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于5月22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盖章)及附件2、附件3汇总表,连同《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一式四份)、《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一式四份)送至福州市工信局企业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616)。企业申请书及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2443149372@qq.com)。
我局审核后择优向省工信厅推荐。省工信厅将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已完成申请企业补充上传佐证材料,并于6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陆账号、密码,建议申报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办法》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省份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最终形成并印发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和复核通过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五、联系方式
福州市工信局企业服务处:董丹妮83258367、郑凌峰83258311。
登录账号问题咨询:12381
培育平台技术支持:010-87901013/87901032
附件: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2.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3.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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