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环评编制单位:
根据《福州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榕环保综〔2021〕46号),现将2023年10月全市审批的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10月全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总体情况
2023年10月,全市共审批环评报告书(表)33个,其中,审批制项目编制质量评分介于62-70分。
编制质量评分最低分(62分)的4个项目分别为福州华冠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宋居可)编制的福州市简兮木制品有限公司胡桃木板加工项目、福州沁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舒青松)编制的福建锐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主板50亿点项目、深圳市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王凤芝)编制的福建鑫宜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鑫宜成公司年产100万套家居用品项目、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郑超海)编制的福州长连环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再生砂生产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项目与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主导产业符合性分析不不到位;②部分排放标准适用有误;③“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不完善等,具体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各环评编制单位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存在的编制质量问题应及时开展整改,并举一反三,避免再次产生同类问题,强化质量管控,进一步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环评咨询服务水平。
(二)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工作,对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福州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和处罚,并抄送我局。对于日常考核合格,但被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抽查复核为不合格环评文件的,将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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