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12月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罗源县道X142飞斌线飞竹至刘洋段扩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罗源县道X142飞斌线飞竹至刘洋段扩宽改造工程 |
罗源县 |
罗源县飞竹镇人民政府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州市罗源县飞竹镇,起点设于飞竹镇镇区142县道与143县道交叉处,设计起点桩号K0+000,道路整体呈东南往西北走向,终点止于刘洋村,终点与后段142县道顺接,设计终点桩号K4+985.814,设计长度4985.814m,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双向单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为7.5m。工程范围内共设置2处地面跨河桥,设置涵洞16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照明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废气:强化绿色施工,设置洗车平台,加强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施工及车辆运输扬尘影响。临时堆土场应及时回填或清运,并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加强路域、桥梁护栏的绿化和两侧绿化带的建设,减缓运营期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废水:施工期施工设备和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道路冲洗和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进入飞竹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得直接向周边水体排放废水。加强运营期道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在与飞竹溪泮水而行的路段(K0+140~K0+780)靠近飞竹溪一侧以及里飞竹桥、马洋桥两侧设置安全围栏,并设置雨水拦截坎;在里飞竹桥(K0+780)地势较低的一侧设置容积不小于10m3的应急事故池,并配备应急器材、监控设施及设备,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周边水体。(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防止噪声扰民。根据《报告表》要求对噪声预测超标的飞竹镇、东栏、里飞竹、后洋里等敏感点的47户敏感目标安装隔声窗。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周边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提请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道路沿线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避免公路交通噪声对新增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收集、分拣回收、综合利用,外弃土石方应运往指定地点进行综合利用。(5)生态环境: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面积。对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堆土场、土石方中转场等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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