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和省、市领导批示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全市“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组织好今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一)开展理论学习。市、县两级安委会及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讲座、培训等各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应急部组织拍摄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开展主题宣讲。市、县两级安委会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用好安全生产“大讲堂”平台,深入基层宣讲,持续推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向职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组织媒体宣传。市、县两级安委会及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有计划地在各类宣传平台上开设专题专栏,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活动覆盖面、受众面。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和“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专题宣传活动
(四)组织好“两个专题”集中宣传。市、县两级安委会及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要组织协调各类宣传资源,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
(五)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在应急系统的新闻宣传平台和各地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六)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按照市安办安全宣传“五进”实施方案要求,推动企业“九个一”、乡村“七个一”、社区“八个一”、学校“八个一”和家庭“两清两熟”工作落地落实。各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要选树一批本地区本单位各领域安全宣传“五进”典型,广泛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活动行动,积极排查风险隐患,依法举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
(七)举行“福州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暨福州安全发展行”启动仪式。在6月3日开展“学史力行 安全发展”福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通过邮寄2021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包裹帖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在全社会营造安全氛围。各地也要采取一定形式,宣传造势,推动活动开展。
(八)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通过线下现场活动、线上云直播方式全面展示活动现场情况,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相关的各项筹备工作,通过活动展现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工作成效、亮点工作及普及相关的安全科普知识和安全常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并协调各级新闻媒体用镜头记录我市安全生产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政务网站和客户端、手机应用程序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
(九)开展“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将组织媒体深入基层和企业,采访报道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具体部署要求,开展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庆祝建党100周年等主题采访活动。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每月至少在市级以上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办报送,真正形成震慑。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组织开展专家下基层安全培训活动。要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利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辅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业务。企业要开展员工大培训、安全大讲堂等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十一)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
(十二)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宣传。要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把安全诚信文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宣传教育;要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建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诚信体系建设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落细落实责任,确保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生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并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市安办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
联系人及电话:叶立 0591-87501121;电子邮箱:fzajzcfgc@126.com。
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3.关于开展“测测你的安全力”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
赛的通知(安组委办〔2021〕1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进展情况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专题学习电视专题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 |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次,参与( )人次; 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是□否;组织集中学习观看(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 )场,参与( )人次。 |
“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 |
组织各类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
组织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 )次,刊发新闻报道( )篇; 宣传推广经验做法( )个,刊发新闻报道( )篇; 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每月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
曝光问题隐患( )条,省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媒体转发报道( )篇;典型案例具体为( ),每月报送; 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 )场,参与( )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 )场,参与( )人次;社区居民、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 )条次; 开展“专题行”( )次、“区域行”( )次、“网上行”( )次。 |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 活动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场,参与( )人次; 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 )场; 创新开展线上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网上展览( )人次,参与知识竞赛( )人次、参与“走进安全体验场馆”( )人次,参与直播答题( )人次,参与“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 )人次。 |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设并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 |
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 )部,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建设情况,新建( )个,改扩建( )个,计划( )个,其他( )个; 使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 □是 □否 |
附件2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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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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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微信号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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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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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注:请于6月1日前将此表发送到fzajzcfgc@126.com
附件3
关于开展“测测你的安全力”全国安全知识
网络竞赛的通知
安组委办〔2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有关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部署要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测测你的安全力”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承办平台: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
技术支持:链工宝APP
二、活动内容
(一)竞赛时间:2021年6月1-30日。
(二)竞赛平台: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链工宝APP。
(三)参赛范围:全国各地区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中央企业职工,社会公众。
(四)竞赛内容:《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重要规范性文件;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隐患排查、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识。
(五)竞赛形式:参赛者通过答题过关的形式测试安全力,每天可挑战答题1次,最多答15题,每答对5题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参赛者每次答题均可为其所在地区和单位获得积分,竞赛将以积分作为比赛成绩的依据。为了便于各地区各有关单位统计参赛情况,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企业职工要选择加入的地区和单位,社会公众可选择地区后直接答题。
三、活动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沟通,按照参赛范围要求,广泛动员本地区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避免人员聚集。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可通过竞赛平台后台查看竞赛情况。本次竞赛积分成绩将计入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正式赛成绩,作为综合排名入围决赛的成绩依据之一。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www.anquanyue.org.cn
链工宝APP下载二维码:
联系人及电话:刘赋,010-64463071。
链工宝技术支持:16601040950(微信同号),17600802768(微信同号),13701315194(微信同号),17800224986(微信同号),13810601071(微信同号)。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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