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
2018年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由市财政局予以批复。根据批复要求,局机关现将下属各单位2018年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执法支队年初结转结余17.13万元,本年收入425.7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万元,本年支出425.71万元,结余分配/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14万元。
2018年应急救援中心年初结转结余15.51万元,本年收入176.1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万元,本年支出167.59万元,结余分配/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4.03万元。
(一)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7.13万元,本年收入425.65万元,本年支出425.63万元,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7.14万元。
应急救援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5.51万元,本年收入176.07万元,本年支出167.55万元,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4.03万元。
(二)2018年执法支队和应急救援中心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2018年执法支队基本支出425.71万元,项目支出/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万元,经营支出/万元,补助下级支出/万元。
2018年应急救援中心基本支出161.47万元,项目支出6.1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万元,经营支出/万元,补助下级支出/万元。
三、2018年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9.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万元;债务利息支出/ 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2018年应急救援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万元;基本建设支出/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万元;债务利息支出/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四、2018年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5.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9.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万元;债务利息支出/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2018年应急救援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万元;基本建设支出/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万元;债务利息支出/ 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五、2018 年执法支队“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8万元;公务接待费 0.36万元。
2018年应急救援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万元;公务接待费/万元。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决算组织执行。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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