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福建东南医药有限公司不再经营许可范围内危险化学品。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经研究,决定对上述企业原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
序号 |
编号 |
单位名称 |
许可范围 |
有效期 |
1 |
闽榕危经 〔2018〕0113号-1 |
福建东南医药有限公司 |
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24%]、甲醛溶液、高锰酸钾、过乙酸[含量≤16%,含水≥39%,含乙酸≥15%,含过氧化氢≤24%,含有稳定剂]、氨溶液[含氨>10%]、苯酚、松节油。 |
2018.7.2 -2021.6.29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