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我局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2023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自然让〔2023〕06号,简称原公告),经研究,补充公告如下:
宗地2023-43号地块与规划地铁8号线五一南路站合建方案按照榕地铁总函〔2023〕88号落实,合建费用1000万元由竞得人承担。具体合建方案以市地铁集团确认为准,合建费用超出1000万元部分由市地铁集团承担,合建费用由竞得人与市地铁集团共同核定。
宗地2023-48号地块配建商业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照26167元/平方米回购,出让起始价调整为115000万元,竞买保证金调整为23000万元。
原公告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按照本补充公告内容执行,原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