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告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拟于近期以公开方式出让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拟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件)。
二、预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预申请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预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预申请方式及截止时间:对上述地块有竞买意向者,应在2020年7月31日至8月6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向出让人提出用地预申请,并将以下申请文件送达福州市土地矿产管理服务中心(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座6楼)。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预申请书》;
2.预申请人已签署(盖章)的《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预申请协议》;
3.预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出让人对用地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预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预申请保证金后发布出让公告,组织公开出让活动。
五、其他事项
1.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为50%、50%)付款,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支付。
2.交地时间: 在竞得人缴清土地价款后15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
3.开工时间: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
4.竣工时间: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
六、若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用地者按规定缴纳预申请保证金并签订用地预申请协议,其他意向用地者则无需再参与该地块的预申请活动,待该地块出让公告发布后,可直接按规定报名参与竞买。
七、地块详细规划设计条件详见附件,预申请书、预申请协议范本可向福州市土地矿产管理服务中心索取,具体的用地预申请办理程序,请意向用地者详细参阅《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预申请实施细则》。
联系电话:0591—83371665
网 址:http://zygh.fuzhou.gov.cn
http://fzsggzyjyfwzx.cn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31日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预申请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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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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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台江区南公园南侧,台江南公园旧改地块二 |
36333平方米(合54.5亩) |
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 |
0.69以下(其中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4900平方米,不超过5000平方米,设置于地块西南部),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超过10000平方米 |
50%以下(含50%) |
15%以上(含15%) |
坡屋顶建筑按檐口不高于9米,脊高不高于12米控制,平屋顶建筑按不高于12米控制,具体要求按《南公园历史建筑群保护规划》实施。 |
500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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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鼓楼区福屿路南侧,福屿路旧改地块二 |
4057平方米(合6.08亩) |
商业用地40年、体育用地50年 |
0.5以下(含0.5) |
35%以下(含35%) |
30%以上(含30%) |
9米以下 |
3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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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仓山区南三环路南侧,帝封江出让地块三 |
36431平方米(合54.65亩)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养老)用地50年 |
1.0以上,1.5以下(含1.5),养老床位不少于820床,不超过1100床,医疗康复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善于2700平方米,文体教育及亲情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5400平方米(其中文体教育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办公附属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5400平方米 |
30%以下(含30%) |
35%以上(含35%) |
24米以下(含24米) |
1410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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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7号位置示意图帝封江三
宗地6号位置示意图福屿二
宗地5号位置示意图-南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