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西门加油站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日期:2022-03-28 14:46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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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研究,同意将位于鼓楼区西洪路万隆花园东侧的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作为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西门加油站建设用地。

  本批复项下的地块总面积为1494平方米,其中实用地面积为1494平方米(合2.24亩,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经批准的1:500宗地图),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加油站),且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至2040年4月17日。在批准的期限和范围内,其建设应符合福州市城市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及文物保护等要求,并办理建设工程许可有关手续。有关土地使用要求,应按你单位与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5010020220215X003)的约定执行。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具体手续,由你单位负责办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应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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