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220千伏青高线#70-#74迁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3〕72号
日期:2023-05-24 12:03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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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工商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核准福州220千伏青高线#70-#74迁改项目的请示》(福工商综〔2023〕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福州工商学院新校区的建设需要,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州220千伏青高线#70-#74迁改工程(项目代码:2305-350100-04-02-201340)。

  项目单位为福州工商学院。

  二、建设地点位于永泰县葛岭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拆除220千伏青高线原#70~#74导、地线1.776千米及5基铁塔;新建220千伏架空线路(新#70~新#73)折单1.646公里,新立铁塔4基及通信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389.9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89.9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100%。

  项目股东:福州工商学院,出资比例:100%。

  五、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永泰县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220KV青高线#70-#74迁改工程路径的审查意见》(樟自然审〔2021〕48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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