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太110千伏专用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3〕67号
福建宝太不锈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准福建宝太不锈钢有限公司宝太110kV专用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宝太[2023]1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福建宝太110万吨冷轧项目的供电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宝太110千伏专用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8-350100-04-01-315210)。
项目单位为福建宝太不锈钢有限公司。
二、变电站建设地点位于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Ⅰ回线路起自220千伏碧里变、Ⅱ回线路T接自110千伏碧江Ⅰ路#5塔,均止于拟建宝太110千伏专用变电站。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1座110千伏专用变电站,容量为2×40兆伏安。项目采用双路110千伏电源供电,Ⅰ回电源以专用线路接入220千伏碧里变(本期临时T接110千伏碧三Ⅰ路#3塔,待220千伏碧里变宝太110千伏间隔投产后解除T接并改接入碧里变),Ⅱ回电源T接110千伏碧江Ⅰ路#5塔;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14.36公里,电缆线路折单0.58公里及通信光缆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8799.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2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项目股东:福建宝太不锈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罗源县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123202300001号)、《关于原则同意福建宝太不锈钢110kV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走向的复函》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