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钢德盛220kV总降变5号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3〕16号
日期:2023-03-01 15:05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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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准宝钢德盛220kV总降变5号主变扩建工程申请报告的请示》(宝钢德盛〔2022〕2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220kV宝钢德盛专用变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宝钢德盛220kV总降变5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210-350100-04-01-197572)。

  项目单位为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位于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扩建180MVA主变压器1台,新建220kV出线间隔1个,新增35kV间隔12个,配套建设相应无功补偿等。

  四、项目总投资8265.8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066.4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项目股东: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项目评估主体罗源县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原罗源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闽(2018)罗源县不动产权第0005771号)、罗源县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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