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帝封江片区路网三期工程第1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132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000102802132001《福州市帝封江片区路网三期工程第1标段(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第2.3条款中原“智慧工地管理要求:关于施工工地信息化管理建设要求承包方统一搭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平台系统”,承包方需综合考虑,具体要求如下: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平台系统”采用“福州城投集团”开发的集团版本平台系统,分为两级平台管理,一级平台部署在福州城投集团的指挥中心;二级平台部署在项目部工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控制中心;并确保一、二级平台联动。②二级平台由网络传输、远程视频、劳务人员信息、扬尘环境监测、质量安全、物料管理、信息发布以及其他硬件等系统组成。③二级平台承包人需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录入。④若承包人未按要求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平台管理系统”和“各硬件系统及设备”,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平台管理系统”和“各硬件系统及设备”相关工作,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现更改为“智慧工地管理要求:关于施工工地信息化管理建设要求承包方统一搭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平台系统”,承包方需综合考虑,具体要求如下: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平台系统”采用“福州城投集团”开发的集团版本平台系统,分为两级平台管理,一级平台部署在福州城投集团的指挥中心;二级平台部署在项目部工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控制中心;并确保一、二级平台联动。②二级平台由网络传输、远程视频、劳务人员信息、扬尘环境监测、质量安全、物料管理、信息发布以及其他硬件等系统组成。③二级平台承包人需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录入”。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专用合同条款》第5.1.1(2)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第二点第1.1.3条款做相应修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相关规定,本补充通知的澄清修改不属于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不受“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方式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期限限制,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