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市区段车站周边道路修复工程第1标段(监理)-变更公告
第1标段(监理)招标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005006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000102802005006《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市区段车站周边道路修复工程第1标段(监理)》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如下:
一、澄清部分:
1、问: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投标文件格式P121-122页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是按“21000元”还是“0元”填写,请确认。
答: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21000元”填写。
2、问:招标文件P19页项号48、10“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实力、管理水平,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增派管理人员,但费用不另增加”,P87页9.2.12“人员配备应满足后期备案要求,若不满足,监理单位应无条件增加人员至满足备案要求为止”。
理由: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已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的规定。
建议:“增加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问:招标文件P77页2.1.2(29),P80页5.3,本项目监理包含“缺陷责任期”。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
建议:①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②P80页5.3“工程竣工结算和监理费结算经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95%,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和监理费结算经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10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问:招标文件P84页9.2.3中的4.2.3,P85页9.2.7中的6.2.2、6.2.3、6.2.5、6.2.6,P84页9.2.2中的4.1.5“若因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 5000元,节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 1000 元。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人的工程款中抵扣”。
理由:有奖有罚才公平合理,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有处罚,那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相应给予延期费用。
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问:招标文件P87页9.2.9“…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要求时限内完成监理合同签订并配合完成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否则导致工期延误,监理人应与施工单位同责同罚”。
建议修改:“…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要求时限内完成监理合同签订并配合完成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监理人应与施工单位同责同罚”。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问:招标文件P88页“9.2.18本项目委托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议修改:“本项目委托人提供工程款转账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问:招标文件P104页监理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中的序号1“发生质量事故…”。
建议:在句首增加一句“若因监理人原因”。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招标文件P110页监理人违约条款对应的违约金明细表条款号①(d)“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的,其他主要专业工程师每人次按监理报酬的α%计扣违约金”,应不包含“合同计量专监、水电专监”吧。
理由:按闽建建【2018】37号文件注:“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
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允许“合同计量专监、水电专监”在同一设区市可兼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修改部分:
1、本项目原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东门站(塔头站)区间、闽都站、南公园站(国货路站)、三叉街站、盖山站(盖山路站)等”。修改为“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包含了华林路(K0+186.511~K0+540)、站西路(ZK0+106.795~ZK0+285.563);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东门站(塔头站)区间包含华林路(K0+370~K0+886.52)、六一北路(K0+037.4~K0+370)、夏莲路(K0+000~K0+280);三叉街站包含南台路(NK0+117.91~NK0+638.83)、南台大道(NK0+638.83~NK1+140)、六一南路(LK0+080.75~LK0+785.4)、上三路(SK0+000~SSK0+472.122);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包含了华林路(K0+186.511~ K0+540)、站西路(ZK0+106.795~ZK0+285.563)涉及市政绿化恢复、四小件地面景观恢复,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东门站(塔头站)区间含华林路(K0+370~K0+886.52)、六一北路(K0+037.4~K0+370)、夏莲路(K0+000~K0+280)涉及市政绿化恢复;东门站(塔头站)包含六一北路(AK0+180~AK0+952.844)、东大路(BK0+000~BK0+310)涉及市政绿化恢复、四小件地面景观恢复;闽都站包含六一中路(AK0+020~AK0+823.74)、古田路(BK0+020~BK0+420)涉及市政绿化恢复、四小件地面景观恢复;南公园站(国货路站)包含六一中路(AK0+060~AK0+795.1)、国货路(BK0+060~BK0+444.45)涉及市政绿化恢复、四小件地面景观恢复;三叉街站包含南台路(NK0+117.91~NK0+638.83)、南台大道(NK0+638.83~NK1+140)、六一南路(LK0+080.75~LK0+785.4)、上三路(SSK0+000~SSK0+472.122)涉及市政绿化恢复、四小件地面景观恢复;盖山站(盖山路站)包含南台大道辅路(AK0+000~AK0+178.157、CK0+000~ CK0+243.513)、凤山路(BK0+016.8~BK0+134.915)涉及市政绿化恢复、四小件地面景观恢复;南公园站(国货路站)~三叉街站区间包含光明港公园绿化及景观恢复;东升停车场包含跃进河景观绿化工程”。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