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智慧化工园区二期项目-变更公告

日期:2024-04-09 00:00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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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智慧化工园区二期项目(重新招标)
补充通知(一)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智慧化工园区二期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1810102802173001),有关招标人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招标文件资格标准审查材料中,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
2、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评审办法中现场演示操作1和现场演示操作2的演示视频采用光盘储存,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以光盘形式提供,视频资料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手持授权书(格式自拟,应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递交至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密封要求如下:
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封套的封面上应标明: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封套的封面上还应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要求时能原封退回。
 
本《补充通知》(一)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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