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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1-1000-2021-0005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1-12-13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21〕119号
  • 发布日期:2021-12-2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榕政办〔2021〕119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12-21 16:2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3日

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间,福州市认真组织实施《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为目标,以建设健康福州、特色体育强市为主线,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为抓手,全方位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超越,为打造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国内示范、全省前列、具有福州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举步可就的场地设施,发展充满活力的健身组织,组织丰富多彩的赛事活动,普及科学有效的健身指导,推动多元多维的融合发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超过52%,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0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4名,带动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继续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编制并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充分利用“两江四岸”、城市公园绿地、边角地建设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实现新建居住区公共体育设施、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全覆盖。在北江滨规划建设跑步、步行、自行车皆可通行的城市慢行步道,打造安全舒适的“亲水廊道”,完善“城市慢行系统”。新建居住小区严格按照国家要求配建健身设施,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补齐健身设施短板。加快体育场地设施更新换代,推广二代智能路径、智能健身驿站、智能健身步道、共享健身房(仓)、共享运动场,建设改造一批一站式、家庭式、全品类体育服务综合体。提升城市新区建设品质,力争每个新区建成1个综合性体育中心,推动公园增加健身设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将工业厂房、商业用房等既有空间建设改造为体育设施,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建设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充分利用商业综合体楼顶等闲置空间建设改造“夜色体育场”,加大户外运动、冰雪运动、海上(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等场地设施建设。

争取省级资金对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的更大支持,加强使用效益评估督导,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适当延长现有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时间,充分发挥其最大效用。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加快各级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改造,实现智慧化线上远程管理和运营“一键通”,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品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持续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运动健身进万家、社区运动会、运动项目联赛等系列赛事活动,不断提升马拉松、登山、自行车、健步行、龙舟、门球、羽毛球、围棋、越野等赛事活动品质。继续推进“一县一品”“一县多品”赛事活动,大力扶持和举办社区(乡村)运动会等基层赛事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贯穿全年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释放“全民参与、全民欢乐”效应。

大力普及“三大球”运动,推广运动项目文化,发展运动项目人口,夯实运动项目发展基础。结合北京冬奥会,推广冰雪运动,推动“冰雪进校园”。结合全运会、省运会群众赛事活动,组织“我要上全运、我要上省运”系列赛事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完善线上线下融会贯通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互动新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自主设计、创建、发起线上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三)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完善“体育总会、人群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发挥体育总会在全民健身中的枢纽作用,推进县(市)区“1+5+N”(1个体育总会,5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备案健身团队),乡镇(街道)“1+3+10”(1个体育总会分会或文体工作站、3个单项体育协会或人群体育协会、10个备案健身团队)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健身站点等基层体育组织发展,鼓励和支持健身团队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

落实《福州市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办法》《福州市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提升其承接赛事活动组织、运动项目普及培训、人才培养等的能力和水平,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实体化建设,发挥其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示范效应明显的体育社会组织。到2025年,获得3A以上等级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50%,其中5A级达到10家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

(四)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系,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结构,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数据库。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驿站,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交流展示大赛,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发挥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健身达人的引领效应,组建巡讲团深入基层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全民健身、全榕健康”志愿服务品牌。

健全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推进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向健康监测站点转变,打造体卫融合健康服务新模式。广泛宣传“医防协同融合”理念,倡导大健康生活方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备资质的医疗、科研等机构开展体质测试、疾病监管、运动干预、运动康复和营养膳食等服务。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大讲堂,推广简单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健身方法,为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居家健身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

(五)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体协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幼儿、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乐于健身、受益健身。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实施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建设老年人健身设施,提高适老化程度;创编、推广、普及老年人喜爱的健身项目,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发挥老体协作用,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老体协组织,积极组队参加省级老年人运动会。全面推行工间健身制度,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育活动。继续推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挖掘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积极组队参加省残运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宗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大体育产业创新资源集聚,建设体育产业双创示范基地,推进体育产业“上云用数赋智”,培育地方“专精特新”“小巨人”,聚力打造数字体育产业新高地,争创国家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引进社会关注度高、观赏性强的国际顶级赛事;培育壮大一批社会影响力大、品牌知名度高、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本土原创品牌赛事;重点扶持以足球为突破口,以“三大球”为主的高水平职业体育赛事。普及休闲运动项目,发展水上运动项目,开发户外运动项目,培育冰雪运动项目,建设特色健身休闲设施,提升健身休闲品质。扶持体育培训机构开展连锁经营和品牌输出,支持退役运动员、退休教练员创办体育培训机构,支持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发展,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进学校。加快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推动体育消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打造“绿色生活享健康”的体育消费之城,争创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

(七)加快全民健身多元融合

加快体教融合。完善体育与教育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建设体教合一的青少年体育赛事平台,建立分学段、跨区域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鼓励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畅通高水平教练员、优秀退役运动员入职通道。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校建设力度,健全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流通渠道。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

加强体卫融合。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进体卫融合服务下基层。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医院、运动康复中心等体卫融合实体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体卫融合服务中心。加强运动处方师培训,推进体质健康干预指导。

深化体旅融合。推动山地、航空、水上、沙滩等户外运动与旅游深度融合,建设山地户外营地、自驾车房车营地、航空飞行营地等特色体育设施,布局特色赛事活动和体育旅游项目,打造一批高品质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

(八)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建设福州体育文化展示馆,传承福州特色体育文化,讲好福州特色体育故事,挖掘和保护特色体育类非遗项目,构筑体育精神文化平台。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广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推行国家科学运动积分体系,激发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加强与美国、日本、德国、巴西、意大利、阿根廷、斯里兰卡等国际友好城市的足球、龙舟、武术等交流。加强榕台体育交流合作,在办好海峡青年节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篮球、门球、棒垒球、手球等特色赛事活动交流。加强省会城市、福州都市圈全民健身重点领域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台港澳办、市外办、市侨联、福州广播电视台

三、重点工程

(一)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创建工程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福建省体育局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方案和评选指标,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创建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做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评估的各项工作,迎接国家创建工作的检查评估。支持县(市)区创建国家级、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褒扬奖励。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

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空间资源,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短板,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少儿健身设施、游泳健身场地、社区健身房等,新建一批羽毛球、网球、气排球场地。新建智慧体育公园12个,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4个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0块、游泳健身场地0.48个;新建健身步道1000公里、室外智慧健身房10个;更新更换健身路径1500条,提升改造篮球场150个;实现大中型体育场馆智慧化改造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

(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效能提升工程

完善“体育部门监管、业主单位主体责任、第三方巡检”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依托“福州数字体育平台”,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身份证”制度建设,助推“二维码”全覆盖,健全网格化、智能化长效管护机制,提升管护效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资金纳入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市级体育部门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并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鼓励引入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政府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倡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提高场地设施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社区运动会品牌打造工程

结合“运动健身进万家”“全民健身运动会”“福州体育时尚消费节”“健康生活直播季”“我爱足球”等赛事活动,打造以群众家门口的街道活动中心、体育场馆、商圈、公园、社区、学校、企业园区为主要活动地点,以基层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老体协、体育俱乐部等为主要组织力量,以常规赛事、科技赛事、趣味赛事为主要板块,以便于社区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百姓喜爱的运动项目为主的“社区运动会”,让健身走进生活,让健身人人可为、爱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旅局、市总工会

(五)社区体卫融合健康促进工程

以政府主导、街道社区提供场地资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高校组建专家团队的合作方式,构建“体卫融合”合作联动网,打造“社区健康师”公共服务项目,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库”落地。开展面向社区的运动健身、运动防病、运动营养、运动心理“四位一体”运动促进健康服务,实现“慢病干预、防治结合、主动健康”,发挥体育健身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成立市、县(市)区体卫融合协会和专家委员会,发挥跨领域专家的智力支持。依托体卫融合的健康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加快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智慧化发展。开展省、市体卫融合试点工作,创新“体卫融合”福州模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六)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e福州”平台,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着力打造集全民健身电子地图、体育场馆运营、体育赛事活动、体育教育培训、体育志愿服务、科学健身指导、全民健身调查等为核心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福州数字体育平台”,推动全民健身信息资源共享。支持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发展,推进线上智能赛事活动开展,实现市民体育健身和体育消费数字化、便利化、智慧化,提升全民健身智慧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与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实施标准,健全与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发挥各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作用,构建部门联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灵活高效的全民健身协调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市政府定期对县(市)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执行成效进行评估和督查。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全民健身事业投入。将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探索“以地引商、以地招商”的体育用地社会化出让模式。体育主管部门参与新建居住小区建设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和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体育局、市委文明办

(三)夯实人才队伍

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素质。构建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与其他行业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拓宽人才培养渠道。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建立全民健身人才智库,完善全民健身人才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四)强化安全保障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的日常监管和维护,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开放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消防安全等标准。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风险防控机制、研判机制、评估机制、防控协同机制、熔断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压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福州市“十四五”全民健身主要任务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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