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0-0300-2024-0006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4-30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2024〕2号
- 发布日期: 2024-05-13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现将《福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福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4〕5号)精神,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增加先进产能和提升生产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拓展优势产品供给五大行动,全面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持续提升先进产能比重,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实现生产、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良性循环,助推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各领域设备投资规模均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较2023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快推进设备更新行动
1.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深化“工业提振”三年行动,围绕先进设备更新、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节能降碳、超低排放、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等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电力、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船舶、纺织、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用能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到2027年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450个,总投资2000亿元以上。〔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国资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企业数字化改造。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加快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培育省级以上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标杆企业80家,省级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20家。(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国资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鼓励企业对标国内外能效先进水平和能效标杆水平,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和循环化改造,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到2027年,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0家,完成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80个,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提升至30%。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国资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可持续发展城市,结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施工设备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到2027年,四城区新(扩)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230座、城市垃圾转运站2个、生活垃圾后端处理设施4个,更新改造老旧供水管道174公里、老旧污水管网88公里、老旧雨水管网47公里。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到2027年,报废更新改造老旧小区电梯100台以上。以空调、照明、门窗等为重点,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80万平方米。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老旧燃气厂站更新改造。到2027年,更新改造老旧小区燃气管道100公里、老旧燃气厂站5个。加快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造城市供水厂6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5座,改造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64台。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到2027年,更新大型桥隧机电设备10座,新装桥下空间视频监控30套,智能井盖1.2万个。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到2027年,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更新升级比例达到40% ,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市城乡建设局、发改委、商务局、国资委、城管委、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房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持续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邮政快递、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全面实施汽车国六b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加大对电动重卡的投用,逐步淘换老旧燃油重卡。制定出台超质保期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淘汰方案,支持加快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到2027年,更新电动公交车400辆,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90%以上;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550辆。(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财政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船舶更新改造。大力发展绿色智能船舶,加强船用混合动力、LNG动力、电池动力、氨燃料、氢燃料等低碳清洁能源装备研发,推动内河、沿海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加快新一代绿色智能船舶研制及应用。到2027年,更新渔船北斗三代终端设备1000艘以上,新型北斗定位救生衣10000件以上,打造现代化新型电动渔船14艘。新建造客货船18艘。加快废弃船舶拆解。到2027年,拆解客货船舶7艘。(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持续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扎实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节能高效、经济适用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到2027年,淘汰更新变型拖拉机(含老旧或国二以下柴油农业机械)530台以上,补贴新购各类农机(具)和农用装备2.3万台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农用无人航空器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新购占比率达4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聚焦建设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着力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到2027年,新增教学设备2.5万套。(市教育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推进A级景区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推动市属文艺剧院、剧场老旧设施设备分期分批替换更新。到2027年,完成索道缆车、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投资3.5亿元。(市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实现主流医疗装备基本有效供给,高端医疗装备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到2027年,更新及新增医疗装备10000台(套)。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市卫健委、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汽车以旧换新累计5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销售量累计达到25万辆以上,渗透率达到35%以上。
1.大力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动老旧汽车报废置换,促进车辆排放、油耗和安全性等方面升级。合理规范保障二手车经销的业务市场。鼓励支持汽车生产企业联动销售企业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共同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及行业管理有关工作规范制定,定期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检查。(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引导品牌生产企业和线上家电销售平台加快构建“换新+回收”服务体系,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结合家电家居消费旺季,举办“惠聚榕城·畅享福品”家电家居促消费活动,发放家电家居专项消费券。支持回收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鼓励回收企业按照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按标准分类推进新建和升级改造绿色分拣中心。鼓励回收企业采用连锁经营、协议合作等方式,推动形成一批回收行业龙头企业。指导回收企业与家电家具品牌企业联动,设立废旧家电储运货场、家具回收中心仓,提升废旧家电家具回收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市商务局牵头,市城管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着力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支持家电家居卖场、品牌直营店、家居建材企业积极参加家博会,举办家居建材节、电器嗨购节、惠民消费月、品牌工厂直销节等活动,通过直减、补贴、打折、以旧换新等形式惠民利民。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促进家电家居等产品消费品质提升。培育装配式装修集成产业,建设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开展“好房子”试点研究工作,推广家装标准化部件和智慧家居,试点“菜单式”装配式装修服务,满足多元化、品质化与定制化需求。(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进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五城区新建2个低值可回收分拣中心(智能、绿色分拣中心)、50个两网融合中转站、1550个智能回收箱。二手车交易量达51万辆,报废回收拆解机动车20万辆,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1.加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快推进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编制《福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专项规划(2025—2030)》,科学合理设置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集散转运中心。依托“e福州”加强废旧家电预约上门回收服务推广力度,扩展废旧物资回收种类,加快实现便民回收模式。推进再生资源“两网融合”,加快建设仓山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永丰智能分拣中心。加快构建“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城管委、供销社、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进基于“e福州”等互联网平台与二手商品交易融合发展,鼓励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加强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健康环境建设,优化经营主体入驻条件,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强化卖家资质、商品信息审核,建立投诉处理和售后服务响应机制,保障商品交易安全。支持社区建设二手家电、电脑、手机、旧书等寄卖店(点)和“跳蚤市场”。积极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加强二手车出口业务流程与监管。(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委、公安局、榕城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3.有效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结合我市资源禀赋、产业布局等,建设具有特色的再制造和梯次利用产业新集群。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应用技术攻关,推动落实退役电池梯次应用技术规范。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拓展和延伸废弃物利用领域和利用路径。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航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探索循环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模式,鼓励开展再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推动资源规模化利用、循环化生产和集群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加快推进罗源湾开发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完善“互联网+换新+回收+利用”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监管和审核,畅通废家电回收处理全链条。(市发改委、工信局、城管委、商务局、科技局、供销社、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榕城海关、大数据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序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完善优化能耗、排放、技术标准。支持对标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省级标准和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持续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水平评价标准的研究。统筹推进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制修订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节能标准,提升充电桩、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标准以及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标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商务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加强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推动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能源节约生态循环标准研制写入《2024年福州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引导标准研制的方向,强化“福州标准”的引领作用。贯彻落实《福州市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予以标准化工作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和引导,提高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引导辖区认证机构规范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能耗能效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低碳技术标准、设备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标准、汽车标准、家电标准、家居产品标准、新兴消费标准、绿色设计标准、二手产品交易标准、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准、再生材料质量和使用标准等标准的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构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化信息平台,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广应用有关标准,便利企业获取标准的渠道,有效实现标准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大数据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拓展优势产品供给行动
1.加快先进装备推广应用。大力促进数控机床、焊接机器人、食品加工设备、纺织鞋服机械、仓储物流装卸设备、锂电池制造装备等优势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加快提升传统产业装备水平。围绕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工程机械、节能环保装备、输配电装备、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型储能装备等重点领域,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供给能力。聚焦行业设备更新改造需求,组织开展重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与应用衔接,鼓励在设备更新中应用首台(套)技术装备,提升装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培育一批优秀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进工艺、装备、软件的系统集成和应用,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大数据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优势产品提质扩容。鼓励优势产品生产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推进制造技术突破、工艺创新、人工智能应用等。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发展混合动力、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路线,提高整车生产能力。推进“光储充检”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新型储能在源网荷储、基础建设、产业转型、民生服务、家居生活等方面应用。支持液晶电视、建材等生产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丰富市场供给。(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响“福州制造”质量品牌。鼓励企业抢抓机遇、立足特色、发挥优势、扩大生产,根据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分行业领域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活动,推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好产品,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提升工业领域质量品牌,引导机械、电子、汽车、食品、鞋服等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常务副市长总牵头,分管教育、工信、建筑、交通、农业、商务、文旅、医疗、市场监管等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各自分管领域,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统筹推进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市县联动,充分利用有效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完整准确传导扩生产、促消费的强烈信号,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项目。统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强化设备购置经费保障,加快医疗设备更新升级,支持市属高校、职业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等相关设备更新。优化工业扶持资金政策,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升级。统筹绿色制造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节能技改、绿色发展、新能源汽车应用等补助。完善财政促消费扩内需政策,继续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支持汽车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用好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深入开展农用机械报废更新工作。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落实落细税收支持政策。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发改委、税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金融支持。充分运用多元化综合金融渠道,支持涉及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的项目实施。优化金融产品服务供给,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金融产品,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用好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政策。到2027年,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400亿元。探索支持“好房子”开发建设相关企业予以贷款减息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的作用。推动银行机构落实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结合LPR政策,有序推进在榕银行机构下调技改项目贷、绿色信贷、大宗消费品贷款利率,促进制造业部门与居民部门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刺激有效需求。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市地方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工信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服务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海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结合《福州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及循环利用等设施布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提前介入服务,引导项目科学选址,指导各县(市)区、高新区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优先保障。保障再生资源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给予支持和规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城乡建设局、城管委、工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科技支撑。围绕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依托和发挥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提升技术供应能力。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通过承担国家、省、市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方式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模式,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福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任务目标表(第一批)
福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任务目标表(第一批)
序号 |
领域 |
项目类别 |
2024年目标 |
2027年目标 |
1 |
工业 |
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个) |
100 |
450 |
2 |
省级以上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标杆企业(家) |
15 |
80 |
|
3 |
每年培育省级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家) |
5 |
5 |
|
4 |
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家) |
80 |
100 |
|
5 |
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项) |
30 |
80 |
|
6 |
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 |
20 |
30 |
|
7 |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
报废更新或改造老旧小区电梯(台) |
100 |
100 |
8 |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万平方米) |
20 |
80 |
|
9 |
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公里) |
18 |
100 |
|
10 |
老旧燃气厂站更新改造(个) |
1 |
5 |
|
11 |
新建或改造城市供水厂(座) |
1 |
6 |
|
12 |
更新改造老旧供水管道(公里) |
50 |
174 |
|
13 |
新建或改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座) |
2 |
5 |
|
14 |
改造老旧雨水管网(公里) |
17 |
47 |
|
15 |
改造老旧污水管网(公里) |
24 |
88 |
|
16 |
改造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座) |
13 |
64 |
|
17 |
新扩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座) |
230 |
230 |
|
18 |
生活垃圾后端处置设施(个) |
/ |
4 |
|
19 |
大型桥隧机电设备更新(座) |
3 |
10 |
|
20 |
桥下空间视频监控安装(套) |
15 |
30 |
|
21 |
智能井盖安装(个) |
3000 |
12000 |
|
22 |
新建城市垃圾转运站(个) |
/ |
2 |
|
23 |
交通运输 |
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更新升级比例(%) |
10 |
40 |
24 |
更新电动公交车(辆) |
96 |
400 |
|
25 |
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 |
94 |
95 |
|
26 |
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辆) |
300 |
550 |
|
27 |
拆解客货船舶(艘) |
4 |
7 |
|
28 |
新建造客货船舶(艘) |
9 |
18 |
|
29 |
更新渔船新型北斗定位救生衣(件) |
1000 |
10000 |
|
30 |
更新安装北斗三代终端设备(艘) |
/ |
1000 |
|
31 |
打造现代化新型电动渔船(艘) |
/ |
14 |
|
32 |
农业 |
淘汰更新变型拖拉机(含老旧或国二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台) |
200 |
530 |
33 |
补贴新购各类农机(具)和农用装备(台) |
6000 |
23000 |
|
34 |
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新购占比率(%) |
10 |
40 |
|
35 |
教育 |
新增教学设备(台/套) |
6000 |
25000 |
36 |
文旅 |
完成索道缆车、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投资(亿元) |
0.6 |
3.5 |
37 |
医疗 |
更新及新增医疗装备(台/套) |
2000 |
10000 |
38 |
汽车以旧 换新 |
二手车交易量(万辆) |
11 |
51 |
39 |
报废回收拆解机动车(万辆) |
4 |
20 |
|
40 |
金融 |
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亿元) |
100 |
400 |
备注:2027年目标是累计值,除特别说明是每年的量和百分比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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